渔业船舶

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

第一条 为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监督管理,规范渔业港航法规行政处罚,保障渔业港航法规的执行和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

渔业 行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 港航 渔业船舶 2025-09-16 23:34  6